学生出境
关于“学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” 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的通知
作者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:外事办 日期:2020-05-27 浏览:

获得“学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生,相关费用报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:

1.报销流程

1)出访人返校2周内以电子档形式提交参会总结表及照片至studyabroad@uestc.edu.cn,并在学院学术会上进行交流;

2)出访人填写《因公出国任务执行情况审核表》,连同出入中国境证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,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后续报销流程;

3)出访人整理有效费用票据及相关支付记录(需提供相关订单详情、支付记录或POS单等材料 ),并根据票据填写《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(境)开支核算表》,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初审;

4)根据国际处可资助的金额,自行完成财务网上预约并打印报销单(项目号:Y030202069001);

5)将《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(境)开支核算表》、预约报销单、票据等提交国际处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,到财务处报销。

2.报销说明

1)若因签证等客观原因未能参会,不能使用经费,但可再次申请。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参会或者出现超期、更改出访路线等违规情况,不能使用经费也不能再次申请;

2)国际处资助的注册费、国际旅费以及导师或团队等资助的其他费用需写在同一张核算表上,参加同一个会议的不同人员可按批处理;

3)若注册费已先行报销,则国际处不重复资助注册费,且不能要求更换成资助住宿费或其他;

4)赴港澳台出访相关事宜请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主楼B3-204B)办理;

5)博士生申请研究生院经费请联系研究生院(主楼B2-417A)办理;

6)其他与财务报销相关事项请咨询财务处(主楼B3-305);

7)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国际处网站下载:www.oice.uestc.edu.cn-服务指南-学生出境-短期学术出访。

3.联系方式

地址:清水河校区主楼B3-204A,派出管理办公室 电话:028-6183060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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