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出境
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申请办法
作者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:外事办 日期:2020-06-15 浏览:

为鼓励我校学生赴国(境)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,在国际舞台上展示我校学子风采,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(以下简称“国际处”)设立专项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予以支持。现将相关管理办法做如下说明。

  一、 基金简介

1. 本基金用于支持我校学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产生的国际旅费和注册费,每人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。

2. 本基金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开放。

3. 本基金金额根据当年学校预算批复情况而定。

二、 申请要求

1. 申请人需出国(境)参加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(见《电子科技大学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》),且有论文被录用,在会上做口头报告或张贴展示。

2. 申请人需具有较好的外语口语能力,以确保能够参会交流。

3. 原则上一篇论文只限一人申请。

4. 申请人在读期间只能申请使用经费一次。若因签证等客观原因未能参会,则不能使用经费,但可再次申请。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参会或者出现超期、更改出访路线等违规情况,不能使用经费也不能再次申请。

三、 申请流程

1. 申请人在出国(境)前至少1个月,填写《学生短期出国(境)审批表(学术交流)》和《学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经费申请表》,由辅导员/导师、所在学院、学工部/研究生院会签后,连同邀请信提交至国际处。不接受出访后补充申请。

2. 国际处审核同意出访任务和经费申请后,申请人自行办理护照、签证(港澳通行证、签注),出国(境)参会交流,并按批准的天数和路线返回。

3. 申请人返校2周内提交参会总结报告,并在学院学术会上进行交流。

4. 申请人完成上述事项后,填写《因公出国任务执行情况审核表》,整理好票据交至国际处审核报销。

四、 其他

1. 博士生、非全日制学生不在本基金资助范围内。

2. 本办法由国际处负责解释。

3.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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