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
校友捐赠是商学院重要的精神文化内涵之一,校友、校友企业通过自身的捐助行为回馈、反哺母校,为学院发展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鞭策与激励,同时为自身的事业成功树立形象,并进一步建立学院与校友、校友企业之间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,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持续沟通,融汇校友的事业成就、精神信仰与电子科大经管学院的历史传统、价值文化。
二、捐赠项目名称
《考研交流自习室》或《出国交流自习室》
三、捐赠项目介绍
1、经管楼简介
新近竣工的经管楼坐落于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,面对景色宜人的校园湿地公园,四周绿荫环抱。经管楼的建设,凝聚着经管学院师生多年的梦想,大楼的启用,为经管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。
经管楼的设计体现了电子科技大学经管学院“严谨、务实、大气、大为”的精神。大楼包括学术报告大厅、阶梯教室、EMBA教室、案例讨论室、教师工作室、博士/硕士工作室、研究所及图书资料中心、实验室、咖啡厅等教学科研辅助设施,共占地4751平方米,建筑面积22360平方米。
2、自习室功能介绍:
(1)、考研自习室(A104):向考研学生提供专门的场地用于考研复习。“管理-电子工程复合培养实验班”自2008年招收第一届学生起,每年有30%左右学生进入国内一流大学深造,学生受到北京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中国科技大学、厦门大学、南开大学等国内名校的青睐。自习室学习氛围浓厚,学生自发成立学习小组,进行课程复习、帮扶、谈论等活动,该自习室已成为考研同学大学时光中难以忘怀的一段,目前还有很多已经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回到该自习室学习。未来计划在自习室中制作文化墙,贴上与考研有关的标语及信息,制作考研成功案例及优秀院友展示区,以鼓励正在复习的同学。设立讨论区,用于学生复习之余的小组讨论。
(2)、出国自习室(A214):向出国留学学生提供专门的场地用于出国准备。“管理-电子工程复合培养实验班”自2008年招收第一届学生起,每年有近18%的学生选择出国深造,出国深造比例每年维持在全校第一的水平。学生受到包括美国杜克大学、卡耐基梅隆大学、西北大学、佐治亚理工、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香槟分校、德克萨斯A&M大学、明尼苏达双子城、斯蒂文理工、日本东京大学、加拿大多伦多大学、加拿大西蒙菲莎大学、英国杜伦大学、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、香港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等在内的国际知名学府的邀请。多年来,实验班形成了良好的出国学习氛围,高年级30%学生有过出国(境)学习经验。学生自发成立出国学习小组,在自习室进行规律的复习。自习室除用于学生独自复习外,还设立了口语交流区,为学生联系口语提供场所。同时,出国学生成立“好望角留学俱乐部”,定期在自习室中开展专题交流,邀请有经验的老师、学生与之交流,形成了良好的出国学习氛围。未来计划制作出国自习室文化墙,更新国际一流高校信息,同时制作优秀院友墙,将赴国际一流名校的院友信息进行展示,以鼓励更多的实验班学子为到国际一流名校深造提供帮助。
四、捐赠项目目的
提高经管楼自习室软、硬件设施水平,通过院友的捐赠行为助力学院人才培养,推动学院建设和发展。
五、捐赠所需资金
向电子科技大学经管学院院友进行募捐,对经管楼自习室进行整体捐赠,本捐赠项目所募集的全部款项用于经管自习室建设与维护,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。
房间号 |
现有投入 |
金额 |
考研自习室A104 |
多媒体 |
投影仪 |
11,880.00 |
多媒体中央控制器 |
1,920.00 |
无线话筒 |
1,500.00 |
电动幕布 |
800.00 |
计算机 |
2,950.00 |
功放 |
1,150.00 |
教学家俱 |
课桌 |
40,000.00 |
椅子 |
16,000.00 |
预期规划 |
文化墙的建设 |
20,000.00 |
书籍 |
4,000.00 |
|
合计金额 |
100,200.00 |
出国自习室A214 |
多媒体 |
投影仪 |
11,880.00 |
多媒体中央控制器 |
1,920.00 |
无线话筒 |
1,500.00 |
电动幕布 |
800.00 |
计算机 |
2,950.00 |
功放 |
1,150.00 |
教学家俱 |
课桌 |
25,000.00 |
椅子 |
10,000.00 |
预期规划 |
文化墙的建设 |
30,000.00 |
书籍 |
4,000.00 |
|
其他 |
10,800.00 |
|
合计金额 |
100,000.00 |
六、认捐形式
资金、实物、其他形式。
七、捐赠回馈方式
1、在自习室门口醒目处挂上相应的捐赠者的铭牌;
2、在自习室的文化墙上做一个对捐赠者个人或公司的介绍;
3、举行捐赠仪式,并向捐赠者授予捐赠荣誉证书;
4、在学校基金会网站、学校《校友会 基金会会刊》、学院网站和经管楼捐赠墙上公布捐赠者的捐赠信息;在近一年学院每期《校友通讯》上公布捐赠者公司简介;
5、聘请捐赠代表为经管学院校友导师;
6、在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,捐赠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、科研等优质资源,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。